陕西安康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评估机构中鉴信评估之对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咋鉴定
当车辆由于某些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该如何对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进行鉴定?下面就跟陕西安康交通事故车辆损失鉴定评估机构中鉴信评估的工作人员详细去了解下吧d。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相关机关统一进行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的鉴定。在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的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需要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照缺席论处)。
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是需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的话,经过批准才可延长7日。
3、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相关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
4、道路交通事故结论经某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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