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果正常运营的房屋被拆除,赔偿金会归业主还是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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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海港区房屋征收中心对海港区铁路以南,北环路、西港路沿线土台子村域范围内及沿线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其地上附着物进行模拟搬迁,这可是一件可以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的大好事,但随着补偿政策及奖励政策的下达,也带来了一些利益之争。
营业房拆迁补偿(网络配图 侵删)
法治民生
王先生原本是土台子村一处门市房的租户,已经经营了四五年。2020年10月底,王先生的房东龚先生找到他,带来了一个消息。
看着满屋子货物,王先生正发愁的时候,房东龚先生告诉王先生说拆迁办有补偿款。
听房东说搬家能得到一定的补偿,对王先生来说多少是个安慰,可是没几天,房东又来了。
经过协商,王先生强调自己得要补偿款,同意将11月3号到搬家期间的房租给交上,接下来王先生便开始找房子搬家。王先生说,因为搬家,自己又花了不少钱。
搬家后,王先生就期待着这笔补偿款来弥补搬家损失。而此时,房东又反悔了。
房东要将钱平分,王先生不同意,他认为这笔钱都应该属于经营者,也就是自己。和王先生一样遇到类似问题的还有几个商户,都是在搬迁补偿款的分配比例上,没有和房东达成一致,所以还没领到钱。
王先生再找房东商量,希望双方去签字把钱领了,想自己多拿点,房东少拿点,但房东的态度非常坚决。
那么就这件事,房东究竟怎样说,又是怎样考虑的呢?记者拨通了房东龚先生的电话。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那么这笔钱究竟是怎样回事,有没有明文规定呢,带着问题,我们来到了范家店片区拆迁工作指挥部土台子村工作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产生纠纷的这笔钱在《秦皇岛市海港区土台子村改造项目模拟搬迁补偿方案》中有明确说明。该方案第五项“奖励政策”的第十一条写明,模拟搬迁公告发布时,被搬迁人利用住宅房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有合法经营手续及税务登记等相关合法手续的,按宅基地合法面积范围内征收补偿面积中实际经营使用面积给予200元/㎡的适当奖励。而拆迁及拆迁补偿、奖励等工作,相关部门只面向房主,所以这笔奖励款也必须经房主签字才能领取。
营业房拆迁补偿(网络配图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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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得到了这样的答复,王先生却依然不服,他觉得实际经营者损失最大,自己的理解这笔钱就是搬家费。
那么,这笔钱到底是给谁的,这件事该怎样办,秦皇岛晟秦律师事务所孙佩双律师给出了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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