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材料范文」做新时代民族团结的实践者——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党委专职副书记董天宝

原标题:做新时代民族团结的实践者——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党委专职副书记董天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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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材料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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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在日常工作中,我始终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党建、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为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贡献税务力量。”9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董天宝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一枝独秀不是春,民族团结春满园。”自参加工作以来,董天宝一直把这句话当作自己的座右铭。作为一名党务干部,他坚持贯彻落实好党的民族方针政策,践行着一名gong产党员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光荣使命。“我局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观教育。”董天宝表示,为深入推进州税务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他把民族团结进步纳入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整体计划,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提高干部职工对民族团结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同时,他通过组织税务干部进企业、进村社、进学校,积极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帮扶困难职工群众和学生,为他们纾困解难,营造出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2021年,董天宝响应单位党组织号召,来到汪清县天桥岭镇天平村担任驻村工作队队员。驻村工作期间,他把“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唯一标准,访遍全村的脱贫户,了解他们的身体和生产生活情况,千方百计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面对生活困难的村民,董天宝经常为其购买生活用品,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就医寻药等困难。在单位组织开展的结对帮扶、捐款捐物等活动中,董天宝更是积极带头、踊跃参加。除帮扶村民外,董天宝立足天平村实际,帮助村民发展黑木耳种植、农机合作社、太阳能光伏发电、大豆榨油厂等产业项目,共同走上致富路。2021年,天平村集体实现经济收益31.7万元,34户农户通过劳务等方式实现增收。

    “授予我‘延边州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不仅是一种鼓励,更是一种鞭策,将不断激励我在前行的路上努力进取、克难攻坚,用自己的满腔激情实现民族团结之花的绽放。”董天宝说,今后,他将立足岗位,持续优化服务,做新时代民族团结的践行者,以实际行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延边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宏伟

【参考文章】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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