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和“假冒伪劣产品混合销售”。。。新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日益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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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23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1675人,同比增长36.1%。检察机关提示,新类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不断出现,疑难复杂案件增多,社会危害性较大。

   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案件中,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较多,占受理人数的88.9%。检察机关发现,此类犯罪在逐渐向新兴行业领域蔓延。比如,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直播带货“即时性”“受众广”的特点,通过“直播引流”“真假混卖”方式售假。江苏检察机关办理的陈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中,被告人通过社交平台及网络直播的方式,销售众多假冒知名品牌服饰,半年销售金额达400余万元。

   侵犯著作权案件同样呈现新类型多发特点。除了制售盗版图书、玩具、电影电视剧以及非法架设游戏“”等传统案件类型外,盗印“剧本杀”剧本、窃取复制网络题库、利用反向工程提取并复制发行他人计算机软件、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非法爬取并传播他人文学影视作品等新型侵权案件不断出现。

   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则内部员工作案比例高。上半年,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商业秘密犯罪167人,同比上升89.8%。实践中,由于外部人员难以直接获取企业商业秘密,往往是企业内部人员尤其是关键岗位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跳槽带走商业秘密,或内外勾结共同实施犯罪行为。从涉及领域看,被害单位既有传统制造型企业,也有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高科技公司。从商业秘密种类看,侵犯软件源代码、技术方案、设备图纸等技术信息类案件为主要类型,侵犯价格信息、个性化客户需求等经营信息类案件也时有发生。

   此外,检察机关办案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共同犯罪和跨区域犯罪明显,需形成综合惩治合力。上半年,检察机关办结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属于共同犯罪5261人,占75.2%,较整体刑事案件共同犯罪比例高41.2个百分点。借助于网络技术和现代物流交通,共同犯罪和上下游犯罪分子将犯罪行为链条化切割、分工完成,相关案件呈现人货分离、货品和商标分离、组装加工场所和库房分离、侵权地和销售地分离等特征。如,上海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侵犯玩具美术作品著作权系列案件中,行为人成立公司并内设物控、平面设计、销售、工程、生产车间等多个部门,侵权链条覆盖广东、福建等多地,生产侵权商品后通过网络、铁运、海运等方式销往国内外,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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