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苗最新消息」老年人到底打不打新冠疫苗?昆明市疾控中心最新解答来了

  目前

  许多老年人对要不要

  接种新冠疫苗有些疑问和顾虑

  针对这些疑虑

  昆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家

  为大家一一解答

  Q

  老年人,尤其是7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不要接种新冠疫苗?

  A: 近期,辽宁、黑龙江、上海、内蒙古等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全国多地发现关联病例,省内境外输入病例不断出现,且境外发现新冠变异毒株,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之老年人常伴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基础疾病,免疫力相对较弱,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更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介绍,从目前全球情况来看,老年人一旦发生感染,发生重症、死亡的风险远远高于年轻人和儿童。目前各国统计的新冠患者,平均死亡年龄都在70岁以上。从广东、江苏散发疫情以来的数据分析显示,老年人接种新冠肺炎疫苗后出现重症的风险明显低于未接种疫苗的老年人,出现重症的感染者90%以上是没有接种疫苗的。所以,加快推进老年人的接种,无论对老年人本人还是对家庭、对社会意义重大。

  我们不仅要呼吁老年朋友们加快疫苗的接种,还要呼吁老年朋友们适时尽快接种加强针。

  Q

  老年人不常出门,还需要接种新冠疫苗吗?  

  A: 不少老年人虽然不经常出门,但是仍要接触儿女、保姆、家政等人员,接种了疫苗,不仅可以保护老年人本人,保护家人、身边人,还对总体疫情防控都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Q

  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安全性、有效性如何?  

  A: 我国目前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按照相关审批要求,在获得有关机构批准附条件上市或紧急使用前,均开展了包括老年人群在内的全人群的I、II、III期临床试验,显示疫苗具有良好的安全性。目前为止,我国新冠疫苗在境内外60岁以上老人当中的接种数量已经超过了5亿剂次,疫苗在这5亿多剂次以及在高龄者接种过程中都显示出良好的安全性,而且老年人不良反应略低于成年人。

  在各类疫苗中,我国主打的疫苗整体副作用较低。比如接种疫苗后发热的比例大概是17.61/100万,一般不需要处理。严重过敏反应低于千万分之一,只要及时处理就没有什么大碍。因此总体来说,我国目前接种几种新冠疫苗安全性的指标好于平常年份接种的各种疫苗。

  截至2021年12月2日,昆明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已累计接种90万人,其中最大年龄103岁,接种工作总体平稳有序。

  Q

  患慢性病的老年人可以接种吗?

  A:老年人如果患慢性病,在病情控制稳定的情况下,可以接种新冠疫苗。

  如果拿不准,咨询接种医生或者临床医生,评估是否能够接种疫苗。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一次评估不符合要求,以后就一直不能接种疫苗了,病情平稳后,经过医生的评估就可以接种疫苗。

  为了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降低重症和死亡,接种疫苗,既有利于老年朋友自身的健康、能更好地保护家人,同时这也是大家共同履行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份义务,请老年朋友们尽快来接种新冠疫苗吧!

  老年人接种新冠疫苗注意事项  

  一、接种前

  1.了解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及接种流程,提前预约;

  2.按接种点要求,带好相关的身份证件,携带手机以便于出示健康码;

  3.接种前好好休息,使身体保持在一个较好的生理状态,最好不要空腹接种;

  4.接种当天穿宽松、容易穿脱、保暖的衣服,方便接种同时避免着凉;

  二、接种时

  1.建议由家属陪伴,做好预防跌倒措施;

  2.接种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按接种点标识有序排队,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

  3.接种前要向医生主动提供健康状况、近期接种其他疫苗的情况、近期服用药物信息,认真阅读、如实填写知情同意书并签字;

  4.止血棉签丢入huangse医疗废物垃圾袋中;

  5.及时穿好脱下的衣服、注意保暖,避免着凉感冒。

  三、接种后

  1.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无不适症状方可离开。当天要保持接种部位卫生,避免注射部位沾水,防止感染;

  2.如出现接种部位局部疼痛、红晕、硬结,全身乏力、发热、头痛等症状,通常不需要处理,可自行恢复。如果出现持续发热、高烧或者其他身体明显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点报告;

  3.接种疫苗后避免剧烈运动,保持平稳生活状态。

新冠疫苗最新消息

新冠疫苗最新消息(网络配图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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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

  云南核酸检测价格再次下调!

  总费用不超过40元/次!

  12月3日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了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

  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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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明确,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项目检测费用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30元/次,总费用(含检测费用和单独收费的核酸检测试剂)不超过40元/次;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检)”不再区分混合样本数量,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0元/人次。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新冠疫苗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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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

  各州(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级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5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降低大规模核酸筛查和高频率检测的成本,减轻群众负担,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250403091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除外内容,具体见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二、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项目检测费用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30元/次,总费用(含检测费用和单独收费的核酸检测试剂)不超过40元/次;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混检)”不再区分混合样本数量,最高限价标准调整为不超过10元/人次。

  三、属于“应检尽检”的,原则上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以应用多人混检,也可按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严格按要求落实单人单检。

  四、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开辟独立区域,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无需挂号,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收取门诊诊查费(一般诊疗费)。

  五、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监管。

  此次公布价格为疫情期间临时价格政策,自2021年12月10日起执行,疫情结束后自行废止。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表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来源:昆明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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